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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讨债公司:担保人只签字没写日期担责吗

来源:合肥讨债公司  阅读:

时间:2026-05-21 09:45:42

  合肥讨债公司:担保人只签字没写日期担责吗

 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名字,但没写担保日期和担保方式。这种不完整的担保约定,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责任。

  签字就代表担保意思表示成立,不写日期不影响担保责任的存在。但担保方式不明确在以前的法律中默认是连带责任保证,现在民法典已经修改了这一规则。

  按照现行法律,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按照一般保证处理。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,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并执行不到财产后,才能找担保人要钱。

  所以担保人只签字不写日期和方式,责任跑不掉,但责任性质可能是一般保证。债权人要意识到这一点,及时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。担保人签字时也应写清楚保证方式和期间,避免不必要争议。